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推进学校的有关工作,北京电影学院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培训中心主任(副处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与资格
1.北京城镇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2.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或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忠诚教育事业,熟悉和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拥护并能认真贯彻学校制定的办学思想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4.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为人正直,身体健康,敬岗爱业。
二、岗位职责说明
1.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主持培训中心的全面工作,向主管校领导负责;
2.负责拟定培训中心发展规划方案,制定年度和项目发展工作计划,检查和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3.立足学校发展,做好社会服务。依据国家战略和相关法规,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做好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工作;统筹指导与协调由培训中心牵头负责的学校与校外单位合作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4.组织和管理培训中心内部单位和人员,完成中心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5.负责编制培训中心各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和具体实施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zb@bfa.edu.cn,发送主题请以“应聘北京电影学院培训中心主任(副处级)+姓名+专业+职称”格式注明。
(2)邮寄报名。邮寄地址: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北京电影学院组织部;邮编:100088,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3)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228335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电影学院公开招聘培训中心主任(副处级)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专业能力、荣誉证书、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论文须中国知网www.cnki.net收录)。
(5)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邮寄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请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北京电影学院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按学校制定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见校园网公告。
(二)招聘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学校干部选拔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将在北京电影学院校园网和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校外应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所任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实行一年考察期。
北京电影学院
2014年9月15日
《北京电影学院公开招聘培训中心主任(副处级)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