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专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男性,年龄在30-42周岁之间,身高在1.70米以上,视力达到4.5以上;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
4、身体健康,能加班,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有综治工作经验者优先;
5、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参加非法组织,无获刑、劳教、收容等不良历史记录。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9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天河区长兴路289号长兴街综治办。(联系人:黄先生;电话:37286372)
4、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原件,填写好《综治专员报名表》(附件)。
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6。
2、考试时间、地点:笔试、面试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实。
(三)体检
依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负担。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约为2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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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