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发【2013】26号)有关精神,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13年抚顺市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表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2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报名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办。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8月9日(周六周日休息),8:30至11:20,13:00至16:00,报名地点在抚顺市委党校人事处(地址:顺城区长春街4号,市委党校教学楼508、509房间)。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
(1)报名表,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本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招聘,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自拟题目,采取板书形式讲授本专业课程(25—30分钟),其后,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现场评分,按试讲得分排名,确认体检考核人选。面试(试讲)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档案管理员岗位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笔试满分100分,并在笔试结束后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评定与教师岗位面试一致,面试内容以考察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为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所有招聘岗位分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加试一道面试题,并以加试成绩为最终结论。
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重点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体检、考核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三、其他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4-57631008
联系人:张力王海涛
监督举报电话:024-52850110(市纠风办)
024-57631009(市党校纪检)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本公告由抚顺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抚顺市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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