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体育下属体育发展中心招聘工勤人员的批复》(丽人社〔2013〕145号),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体育发展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工勤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⒈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软件技术。
⒊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计算机操作经验,从事过灯光、音响、LED显示屏、软件的维护及操作。
⒋丽江市户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8至8月29日。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人力资源市场103室(雪山路200号)。
(三)联系人:周荣 联系电话: 13988827183。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户口册原件,3张近期白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
⒉报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能力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岗位能力测试由市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共同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岗位能力测试×50%。
四、体检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考察
市体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j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机关工勤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第六纪工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88—5100696。
九、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研究确定。电话:0888—51229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5122003(丽江市体育局)。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