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根据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伍军人23名,如报考人数不足,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4:1确定招聘人员数量。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包头市常住户口;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同等条件下具有特殊技能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3.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身体情况不适应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的;
5.其他不适应聘用条件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携带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以上证件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并下载填写《青山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 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青山区劳动路大连新型长熙园6号环形商务楼内)。
联系电话:3616077 联系人:刘 静 胡雅茹
(二)资格审查
由青山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确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复习资料。试题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内容,满分为100分。
面试。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由青山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青山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主要在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与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为1800元,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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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doc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