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决定招录公益性岗位速录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
1、职位名称:速录员;
2、人数:4名;
3、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录入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近亲属中无因故意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2、苏州市市区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年龄2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5(0.3)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1.0)以上。
三、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电脑听打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2日,9:00—17:00,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苏州市吴中区石湖东路102号),联系电话:65687520。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学历、户籍证明(以上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5(0.3)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1.0)以上。
(二)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时另行告知;
2、考试类型:
(1)笔试(2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电脑听打测试(60%)。测试时间10分钟,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听打测试成绩=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3)面试(20%)。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政审、录用
(1)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电脑听打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单项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注:报名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取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速录员系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2、速录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吴中区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