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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3学年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和保健医生公告

时间:2012-12-10 14:44:31 点击:

为加强北仑幼教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北仑区(开发区)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纪律监督程序暂行规定》(仑纪发[2006]10号)和《关于印发北仑区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通知》(仑政[2011]69号)有关精神,结合北仑区2013学年幼儿教育事业规划,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性质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1.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5名;

2.事业编制幼儿园保健医生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幼儿教师岗位

1.基本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无违纪及违法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限至2015年6月底前取得,未取得的不再续聘);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7日后出生)。

 2.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宁波教育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宁波市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2011年10月1日前已在北仑区内幼儿园任教,并至今仍在北仑区内幼儿园任教的幼儿教师(大学生实习期间不算);

(4)2012年10月1日前已在北仑区幼儿园任教,并至今仍在北仑区幼儿园任教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大学生实习期间不算)。

(二)保健医生岗位

 现在北仑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6班及以上规模)、中小学从事保健医生或校医工作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以上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事业编制人员放宽到宁波市范围内,事业编制人员报名需单位同意,录取后自行解决调动问题。以上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从事医生或护士(含校医、保健医生)工作满二年及以上(截止2012年10月1日);

3.儿童保健、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或护理学等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进修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上述专业中专学历;  4.具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或其他卫生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编制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察结合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四、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酌情减少录用指标。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办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3.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1)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术课,术课包括舞蹈、绘画、弹唱等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所需用具均自备,考场只备钢琴、播放乐曲的录音机。

总成绩合成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50%: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中说课、舞蹈、弹唱、绘画按20%:10%:10%:10%计入总分,说课成绩或术课总成绩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2)保健医生岗位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幼儿保健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4.体检办法: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指标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

5.本次招聘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被录用的,岗位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2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北仑区新矸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四楼教育局404室),咨询电话:0574—86784439,86781911,刘老师。

3.资格审查:2012年12月21—23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并在北仑教科网上公示。

4.笔试:初定于2012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随带身份证。

7.确定录用人选:北仑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考察合格的报区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备案后,在北仑教科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于2013年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经审查个人档案,如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 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其中历届生实行半年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与幼儿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录用为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二年内(截止2015年6月30日)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4.录用人员需服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原则上一律到非公立幼儿园工作,并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本系统内部调剂除外)。

5.监督电话:北仑区人社局0574-86780591,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附件: 1.北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名材料清单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7日

 

 附件1 :              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现户口所在地

 

照片

出生年月日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校名称

起止时间

专业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在职教育

 

 

 

 

 

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士资格证及卫生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情况

 


是否事业在编

单位是否同意

 

户籍

 

通讯方式(手机与座机)

 

详细通讯地址

 

现工作单位

 

报考岗位

幼儿园教师    (    )

幼儿园保健医生(    )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应聘理由及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本人填写信息核对情况


本表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愿意取消报考资格。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初审

意见

(工作

 人员

   填写)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于2012年12月 20日前交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表格可直接在北仑教科网公告栏复制下载。)

附件2:                报名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能证明生源地或工作经历)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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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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