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是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纯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教研员 |
专业技术 |
1 |
课改研究、教育测评研究、教育课题研究 |
本科阶段为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阶段为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本硕学历(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的可凭学生证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8月20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海曙区和义路129号5楼,电话:0574-87680818,联系人:魏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把相应的电子文档(报名表、本人简历)邮寄到nbjysweiwei@163.com邮箱中,经初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就业协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和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http://rsc.nbedu.net.cn/)公布,同时公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具体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2小时,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具体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8月下旬至九月上旬在宁波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表达能力、专业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面试有关安排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9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3361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