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现需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工作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年龄 |
性别 |
学历要求 |
身高 |
县城管局城市管理 协管员 |
10 |
18-40岁 |
男 |
高中及以上 |
1.65米以上(含) |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三)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本职工作;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管理使用
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实行劳务派遣,并由县福源公司统一管理,聘期为3年。待遇为每月1000元以上、另根据工作实绩给予适当补助。福源公司按规定为城市管理协管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协议期满,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给予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
四、招聘办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招聘。应聘人员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占总成绩50%)、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出现不合格者可递补壹次)、政审后,择优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部队退役人员参加此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部队获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笔试成绩再加3分(加分最多为8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退役证、奖励证书等资料,填写《加分申请表》。
五、报名
报名地点在临澧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县人力资源大楼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23日,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每人100元。联系电话: 5555613。
六、考试时间
7月25日笔试,7月27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内司委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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