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范围
市内、外户籍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三种方式。请登报名者登录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下载《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技术雇员报名表》(附件2),录入相关信息,于7月25日下午6:00前,传真或发邮件到指定地址,也可到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田先生 82107692,传真:82107856
电子邮箱:tiany@szzw.gov.cn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58室。
市行政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szzw.gov.cn
五、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备以下材料于面试当天提交:
1.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面试当天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3.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高级格资格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经审核后组织笔试、面试择优录取。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www.szzw.gov.cn)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07月31日,最高年龄40岁指1975年08月01日之后出生。
(二)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为2014年07月31日。
(三)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 本公告由深圳市政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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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