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8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选聘雇员职位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其他要求
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7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6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503室,咨询电话:83165237。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未能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五)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11日下午14:30时(星期五)。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4楼小会议室。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委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我委将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雇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雇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雇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考查询网站
请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www.sztb.gov.cn)网站查询招考信息。
十、联系
人事处
联系人:赵柯,联系电话:83165237;
建设中心
联系人:李姗姗,联系电话:82787023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选聘雇员计划表
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
4.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2014年7月2日
市交通运输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