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机关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工勤类普通雇员1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妇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二、招考范围
深圳户籍,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有关条件界定
1.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29日,如最高年龄35岁指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2.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7月29日;
3.考生在毕业之前的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8号市妇儿大厦16楼1603室。
咨询电话:83140802。
(二)所需材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证书;
(4)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生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7)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到报名截止时间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资格初审结果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市妇联网站(www.szwomen.org.cn )公布。
五、适岗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由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妇联网站公布。
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拟聘名额的5倍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名额5倍的,所有笔试合格 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员由于成绩相同而超过拟聘名额5倍的,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妇联网站公布。
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可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妇联网站上公示7天。
七、雇用
1.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由市妇联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2.市妇联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