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电〔2014〕7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33号)及《中共毕节地委 行署<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毕地党发〔200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2014年届、2013年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保障政策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生活补助,根据(毕地党发〔2009〕12号)文件规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其中同级财政补助500元,见习单位补助500元以上,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财政补助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引导办”按到该单位见习的人数和见习时间,于见习期结束后向见习单位一次性划拨。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凡参加我市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优惠条件,见习单位空编需正式聘用人员时,对见习期满后专业对口,表现良好的见习生,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满及就业见习期满有关事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514号精神可按程序招聘。
参加就业见习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
市“引导办”和各县(区)“引导办”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审核、面试、面谈等形式进行推荐。
四、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由市“引导办”及各县(区)“引导办”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要求
参加就业见习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校毕业证书、学校就业推荐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报名地点
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导办”(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7-8226499。
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导办”。
各县(区)“引导办”联系电话:
七星关区 0857-8946678 大方县 0857-5250191
黔西县 0857-4246137 金沙县 0857-2221050
织金县 0857-7622412 纳雍县 0857-3531064
威宁县 0857-6224687 赫章县 0857-3232718
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 0857-4887166
经济开发区 0857-8469263 双山新区 0857-5478321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