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大学体育类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体育类专业教师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具体见下表:
岗位 |
专业 |
项目 |
学历、学位要求 |
性别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武术教师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跆拳道 |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
不限 |
1 |
具有 “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 |
羽毛球教师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羽毛球 |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
不限 |
1 |
具有 “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未满服务期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有其他不适宜作高校体育教师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二)岗位条件
1.考虑到体育专业的特殊性及我校体育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所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3.具有相关项目“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须在报名时提供)。
4.非应届毕业生须有一年以上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职体育教师工作经历,即2013年8月31日前开始从事体育教师工作,须提供工作合同(协议)或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5日17︰00(报名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接收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9月5日17︰00,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9月5日17︰00)。
3.报名邮箱:hdgkzp@163.com
报名地址: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室),邮编:570228。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大学专业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海南大学专业教师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2)。
(2)应聘人员须将上述报名表及信息一览表发送到报名邮箱,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
(3)应聘人员须同时将报名表及其相关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提交到报名地点。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①《海南大学专业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复印件即可);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复印件);
④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一级或以上)复印件;
⑤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合同(协议)或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复印件;
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其他相关材料。
(4)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均取消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4年9月17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笔试
应聘某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本次不能开考。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体育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果于2014年9月25日22︰00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分两部分进行,由教学能力与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能力与专业基础技能测试组成。
教学能力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10︰30,两个岗位的所有面试考生同时进行。测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测试要求考生面对学生模拟现场教学45分钟,其中前10分钟为考生的专业技能演示,余下时间为现场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高校专业教师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能力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教学能力与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下午15︰30-16︰30,两个岗位的所有面试考生同时进行。测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测试要求考生面对学生模拟现场教学30分钟,即教学生游泳,其中前10分钟为考生的专业基础技能演示(要求用蛙泳游完50米以上),余下时间为现场教学。教学能力与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2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于2014年9月29日前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试讲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本年度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纪检监督电话:66279055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