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2014年三季度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44名、考核招聘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2-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忠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涉及到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可累计计算,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17日
2.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考县交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交委组织人事科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8646。
(2)报考县规划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9016。
(3)报考县园区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园区办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8548。
(4)报考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54214078。
(5)报考县石子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报名,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8223785378。
(6)报考县畜牧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畜牧局人事科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6703。
(7)报考县机关事务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机关事务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3511。
(8)报考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2237。
(9)报考县环保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环保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0702。
(10)报考县国土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国土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5269。
(11)报考县忠州日报社工作人员在忠县忠州日报社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6312。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
3.开考比例: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一览表》所规定的考试比例(考核招聘不受限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4.领取准考证:考试招聘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4年7月2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核招聘岗位考生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核
1.考核招聘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
2.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14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见《一览表》,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递补。
面试人选按照各招聘岗位考试比例(详见《一览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定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证件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到报名点。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自愿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工作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忠县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