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临沂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招用单位报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户籍属临沂市。
二、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各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11日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由市人社、市财政等部门会同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采取考试、面试、走访考察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聘用(报名人数多于岗位开发数的,组织考试、面试、考察,择优聘用;当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数的,用人单位考察聘用)。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聘用管理
经考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五、公益性岗位计划
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招聘职位、条件、待遇等见附件。
咨询电话:8057056 8115976
临沂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