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女干部学校)是贵州省妇联直属正县(处)级事业单位,省财政全额拔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成立至今已有25年。其主要职能是向广大妇女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党的方针政策、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全省妇女儿童活动、妇女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其工作特点是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是我省妇女教育培训、儿童校外教育最具影响力机构之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妇女联合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 1 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贵州省妇女干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贵州省妇女干部学校)招聘办公室
报名电话:0851—5251494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3 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3.报名要求: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9日
笔试地点: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申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准考证发放地点: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办公室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未参加笔试及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满分按100分计算),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以及在贵州妇女网 (http://www.gzswomen.org.cn)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以及在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内张贴公示和贵州省妇女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满分按100分计算),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 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 年7月18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以及在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内张贴公示和贵州省妇女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妇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监督电话:0851-657147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女干部学校) 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rar
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女干部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