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市财政局下属单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政府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政府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永康户籍人员(以2014年6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财政、会计、税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待遇保障
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的工资按财政拨款发放,年总收入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相当,并按照企业职工标准,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自负)。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止。
2.报名地点:财税大楼(永富南路15号)708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考者持报名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2张。
4.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所招聘职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到财税大楼708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笔试及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笔试实行闭卷形式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永康市财政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职位1∶1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聘用程序及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政府买服务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在合同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至所在单位。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或其他不合格情况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除或终止。
七、招聘工作的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八、其他事项
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和聘用结果等有关事项将在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永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