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临安市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婚姻家庭辅导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婚姻家庭辅导员(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根据需要,此次拟招募婚姻家庭辅导员(志愿者)5名。
二、招募条件
(一)年满三十周岁,身体健康,工作生活在市区者;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群众威望较高的居民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三)为人公正、热心群众矛盾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知识和政策水平,且有时间和精力从事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四)具有以下资格之一的优先:1、社工资格;2、心理咨询师资格;3、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4、律师资格。
三、报名方法
(一)组织推荐: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可由其所在单位、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求本人同意后,推荐其担任婚姻家庭辅导员,并提供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二)个人自荐: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3年6月30日至7月15日,报名地点:锦城街道小王子路158号市民政局五楼社会事务科,联系人:占锋 联系电话:0571-63722664。
附件:临安市婚姻家庭辅导员(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
临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