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国美术学院是文化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厅局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主要承担科研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5个岗位共28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并根据专业研究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27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的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院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30.6.247/2014zp/)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报提交后生成《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我院人事处。
(2)报名材料:
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其中专业技术(高校专业教师、实验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同时提交个人绘画或设计作品集。
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③学术成果。如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学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上网打印准考证。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的比例时,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因岗位而异,其中高校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按笔试(专业测试)80%和面试20%,高校文化课教师、中专文化课教师岗位按笔试60%和面试40%,科研岗位、管理岗位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根据岗位不同,考试将在杭州南山或象山校区分别进行。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1、笔试(专业测试)
①专业技术岗位
美术类高校专业教师(附中美术专业课教师除外)主要以展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应聘者须提供造型基础(含速写)与专业基础习作4件、创作(设计)作品4件、论文1-2篇等材料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展览(理论类岗位应聘者,主要以论文形式展出),展览地点为我院南山校区美术馆。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根据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中书法系专业教师岗位除参加展览外,还增加书法理论测试,占笔试(专业测试)成绩70%,内容为诗文的创作及研究、国学研究(经学、史学、训诂、音韵),展览成绩占30%。专业基础教学部设计分部基础课教师岗位除参加展览外,还增加基础造型能力测试,占笔试(专业测试)成绩50%,展览成绩占50%。附中美术专业课教师岗位只参加基础造型能力测试。
高校文化课教师、中专文化课教师和科研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实验技术岗位采取实验操作与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②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时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期为30个工作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http://www.caa.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室:0571-87164694;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86-571-87164617(人事处:刘老师)
中国美术学院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