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招聘城管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方法
采取自愿报名,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通过面试、组织考察,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愿意从事城市序化管理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余杭区范围内常住户籍。
4.年龄身高条件:男性,年龄20-35周岁,视力佳,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70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正,体检合格。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11日,上午8点半至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余杭区星桥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二楼内勤办公室,联系人:高瑷姝。咨询电话:0571-86266773。
3.报名手续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目测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相关通知书。职位开考比例1:3,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4.笔试面试与考察体检。笔试面试与考察体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写作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30%和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入围比例作为考察人选。在考察基础上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在街道宣传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6.录用。公示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被录用者与余杭区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星桥街道城市管理中心协管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照街道相关文件执行。
星桥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