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4〕54号)、《曲靖市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发展若干问题的规定》(曲发〔2012〕2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煤炭行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全区煤炭产业健康和谐发展,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3〕9号)规定:“各县(市、区)每年要按照行政区域内上年度驻矿监督员年末实际在岗人数3%的比例,解决驻矿监督员的事业编制”。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麒麟区煤炭工业局聘用2013年度末且现在岗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驻矿监督员。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统一公告,详细情况可登录以上网址查询。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详见附表。
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7月1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7.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材料、档案(或存放证明)、麒麟区事业单位编制外煤矿驻矿监督员2013年度末前的聘用合同书、片区煤管所推荐报考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具有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材料。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不予报名。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因涉及煤矿井下工作,限招男性;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共2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办公室(地址:麒麟西路283号,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右侧,麒麟区煤炭工业局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322820)。
(三)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认可。
(四)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免除报名费。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于2014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凭报名收据到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报名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的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
1.《综合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4年版)》。
2.《专业知识》考煤炭相关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专以上煤炭院校教材。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麒麟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麒麟区城区,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7月25日后在规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八、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考生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
(二)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三)及名石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前向麒麟区煤炭工业局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九、面试
(一)面试按麒麟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的《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全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三)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其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区煤炭工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区煤炭工业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十一、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三、本方案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办公室:0874—3322820
监督电话: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七纪工委:0874—6177173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47876
附件: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
2014年6月26日
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序号 |
行政 |
招聘单位 |
部门代码 |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拨款方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学历性质条件 |
年龄条件(周岁内) |
放宽年龄条件(周岁内) |
性别条件 |
专业条件 |
就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考试类别 |
是否笔试 |
备注 | |||
限制级别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
1 |
麒麟区 |
麒麟区煤炭工业局 |
|
|
麒麟区煤炭安全监管执法大队 |
安全监管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3 |
专科及以上 |
|
国民教育毕业生 |
30 |
|
男 |
限制到专业 |
|
|
采矿;采矿工程;采矿技术;地质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测量;矿山地质;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地质采矿;机电一体化 |
|
按照曲政办发(2013)9号文件规定,仅限麒麟区2013年度末现在岗驻矿监督员报考 |
煤炭相关 专业知识 |
是 |
需从事煤矿井下工作,限招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