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环境保护局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环保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男性,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环境监察、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法律专业;
5、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退伍军人士官,有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夷陵区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区环保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带二代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填写《夷陵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
4、联系电话:7819463,联系人:陈玉梅
三、面试与体检
1、面试。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将采用面试的考核办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夷陵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由夷陵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上午9时,地点:夷陵区环境保护局六楼会议室。
四、聘用
被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监督电话:7822567
夷陵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