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抢抓历史发展机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推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招聘区属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具体要求按《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新疆户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登录霍尔果斯政务网查讯(http://www.xjhegs.gov.cn/)。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6月10日至6月16日(上午9:30至下午20:00)。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科),并携带报名所需原件和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本人。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10日上午10点至6月16日14:00前将报名所需资料发到:hegsrs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单位及职位代码。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将全部资料原件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原件退回本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相关机构拟定。
(三)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四)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六、面试
(一)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期满考核为合格者,可参照开发区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十、监督及其它要求
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8794268(纪检监察室)
本《简章》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赵璐 潘研生 吴梦江
联系电话:(0999)8791257 13619971060 15109990600 18909999070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