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藤泽友谊馆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藤泽友谊馆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昆明市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主要致力于开展昆明市民间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职责任务:充分利用友谊馆场馆为开展昆明、藤泽两市间的人员交往和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活动提供服务。负责对藤泽市来访人员及其他外国友人的参观接待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民间对外文化交流、各国际友好城市和各界友好组织、人士和民间文化艺术团体接待等工作。举办各类展览、培训和讲座,为市民了解日本和学习日语提供有关书籍、音像等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我市对外友好交往的成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藤泽友谊馆 |
管理岗位 |
1名 |
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日语专业 |
获得日语国际能力考试N1合格证书;日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 月11日—6月12日(2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藤泽友谊馆办公室
(昆明市环城东路671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①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1寸彩色照片2张。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 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考生须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院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应届毕业生有失业证的出具失业证或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 《昆明·藤泽友谊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网上下载填写,A4纸打印一式二份)。
联系人:石倩 联系电话:63327357。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发现报考信息有不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找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昆明市外侨办和昆明·藤泽友谊馆共同负责。专业、学科设置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等设置。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承诺书》。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1.考试方式及范围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综合知识测试、公文写作等,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2014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监察) 0871-63136516
昆明市纪委第八纪工委 0871-63165022 63161970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