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龙华区龙桥镇城管中队队伍建设,本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市管理协管理员充实到龙桥镇城管中队队伍。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建设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发展大局,以加强城镇管理,营造优美,整洁、有序、靓丽的城镇环境为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龙华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威(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聂卫东(区“五大办”主任、区副调研员)
邓宗坚(区市政市容委书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林劲松(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 峰(区财政局局长)
何 俊(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 李小卫(区市政市容委副书记、副主任,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殷举胜(区城管执法局科员)
郑 兴(区城管执法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宗坚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殷举胜、郑兴、王晓敏、李珊组成。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10名(其中女队员2名)
(二)岗位设置:龙桥镇城管中队队员。
(三)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能做到令行禁止,完成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无刑事及行政纪律处分记录;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3.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形象好,身高1.65米以上(女队员1.58米以上);4.退伍兵学历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会优秀青年要求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在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兵尤其是在部队当过班长,立过三等功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制定《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方案》,在《海口晚报》、龙华区政府公告栏、龙华区区政府网站(龙华之窗)(http://www.hklhq.gov.cn)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人民政府1号楼231室,联系人:郑兴,联系电话:66569056。
3、报名要求
(1)填写《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4张进行报名。
考生应按招聘方案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名额的比例2∶1方可进行笔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2∶1,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名额。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四) 考试事项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含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按1:2的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同时体能测试达标者被确定为面试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经考试以及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行政执法局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为一年。
五、工资待遇和人员管理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每月2100元,“五险一金”个人上交部分从工资内代扣;
(二)由龙桥镇政府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双重管理。
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