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本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6.【答案】D。解析: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
17.【答案】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18.【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甲下落不明满六年,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
19.【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0.【答案】C。解析: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21.【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2.【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问题,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均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其区别是:表见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无权代理中的第三人一般不能举证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本题中,乙厂能够举证张某享有代理权,因为张某持有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且乙厂为善意,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所订立的合同有效。故本题选项为B。
23.【答案】A。解析: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即非经个别批准、认可或资质确认而不能从事的活动。
24.【答案】B。解析:行政组织法主要是关于行政组织的设置权、编制权、行政权限、国家公务员录用权和管理权的规则。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控制行政组织的法,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性质、隶属关系、职责权限、工作原则以及职务设置的内容。
25.【答案】B。解析: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国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26.【答案】C。解析: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定”就是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27.【答案】A。解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以“统一”、“服从”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行政价值观,必将为一种新的即注重民主法制、公平效率、物质利益、平等竞争的价值观所代替。
28.【答案】B。解析: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9.【答案】A。解析:公文在制发的程序上,必须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
30.【答案】B。解析:通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通报有关情况的公文。根据内容不同,通报可以分为表彰性通报、批评怀性通报和情况通报三种。第一表彰性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介绍先进经验或事迹,树立典型,号召大家学习的通报。第二批评性通报。是用来批评、处分错误,以示警戒,要求被通报者和大家吸取教训的通报。第三情况通报。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重要情况和动向,以指导面上工作为目的的通报。
二、多项选择题
31.【答案】ABCD。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有以下五个方面:(1)增强发展协调性;(2)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3)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4)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5)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32.【答案】ABCD。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
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33.【答案】BCD。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34.【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批判的武器”是指革命理论、精神武器,特指正在形成中的科学共产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武器的批判”指的是实际的革命行动、物质武器,特指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马克思在分析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以及革命理论的作用时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指出了物质与精神、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认为理论批判与现实的革命运动都是人类解放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并强调了物质力量对于革命的重要作用,揭示了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的辩证途径。在马克思看来,武器的批判所需要的现实的社会力量就是无产阶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选项。
35.【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有联系的: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其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人们在获得感性认识时,总是以原有的知识为背景,使用已有的概念和逻辑框架,在理性认识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由于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就可能大不一样,因此说“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深刻地感觉它”。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36.【答案】BC。解析:A项说法错误,我们现在是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但不是说公有制就是指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除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还有单纯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D项说法很明显是错误的。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才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需要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
37.【答案】ABD。解析:C项的说法本身就不对。转变政府职能与弱化政府职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变政府职能是为了实现政府更好的宏观调控,是为了更有效的实现政府职能。
38.【答案】BC。解析:同时同步富裕是对共同富裕的片面理解,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其基本含义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实现共同富裕;少数人富,大多数人穷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并非平均主义,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同步富裕。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根本目的是鼓励竞争,提高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人向其学习,形成未富追先富,先富者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大好形势。这种你追我赶的竞争过程,就是大家迈向共同富裕的过程。
39.【答案】AC。
40.【答案】ABCD。解析: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征与行使原则包括:一、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三、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四、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五、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41.【答案】ABCD。解析:行政行为的内容:①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
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③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④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42.【答案】ABCD。解析:行政行为的效力:①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它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②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它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③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④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它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43.【答案】ABC。解析:在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