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街道安置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以上学历,持有房产经纪人资格证或物业管理师等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及3个以上实际安置项目经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2.余杭组团户籍,身体健康,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 报名地点:闲林街道办事处1#楼1105办公室(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联系电话:88681827。
3.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具有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填写《应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报考单位对照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不足规定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分析、判断、反应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三)考察
面试后岗位总分前2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及录用
拟录用对象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正式录用,办理有关手续。如无合适人员职位可空缺。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录用后,用工性质为闲林街道安置办公室外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并经认定称职的,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初定2年,试用期后待遇面议。
四、其他说明
1、被录用者为企业编制。
2、应聘者所提交的个人资料将予以保密,不会将应聘者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
3、公告未尽事宜,由安置办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