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依据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卫发[2013]3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
岗位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
专业要求 |
卫生统计 |
1 |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或公共卫生 |
理化检验 |
2 |
分析化学、卫生检验、食品检测、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 ||
微生物检验 |
2 |
卫生检验、临床检验、微生物学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本中心网站更新。
2、报名所需材料:
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1)个人详实简历1份(含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论文等情况);
(2)含有成绩单的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外语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1)个人详实简历1份(含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论文等情况);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1份,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3、报名方式:以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cdcrsk@126.com,(邮件主题请务必采用“杭州市疾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
邮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明石路疾控中心4号楼人事科,邮编:310021(以邮戳为准);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04室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4、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中心适时组织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中心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
2.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4、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依次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和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1- 85176729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