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法律专业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
3、无犯罪纪录;
4、党性强、作风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较好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文书撰写水平;口头语言表达清晰;组织、协调能力强,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懂粤语者优先。
5、身体状况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4年5月12日起,在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6月12日。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时间到金花街道办事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西华路太保直街8号),网络报名请将有关资料的电子版发至jhjz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个人姓名,联系人:赵小姐,电话:81072460。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按《金花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