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卫”工程,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义乌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2008〕30号)和《义乌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管理实施意见》(义人劳保〔2005〕60号)精神,现就2014年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勤奋好学、专业对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
(二)2012年1月1日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197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14年5月15日 8:30~15:00
地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楼报告厅(雪峰东路48号)
报考人员随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和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吋免冠彩照1张,经招聘单位初审、卫生局复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主要检验毕业生专业水平,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为5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2、面试:面试主要检验毕业生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题,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岗位按1:1.2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查对象。考查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考查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查。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卫生局网站(http://www.ywwsj.gov.cn)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卫生局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分类
临床医学类(含麻醉、病理等)、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口腔医学类、医学影像类、护理学类(含助产士)、医学检验类、药学类等。
(三)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5倍时,按报考人数的1/2(四舍五入)核定招聘计划。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档案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卫生局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