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我校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教育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4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4名。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校人事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岗位)
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人才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四、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信息发布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和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1、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复印件等),寄或送至我校人事处,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因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所以只接收纸质材料报名应聘)。联系电话:0771-3852561。
2、报名时间
时间:2014年5月8日至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考试分笔试面试依次进行,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少于或等于1:3的,直接进行面试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记分。
(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我校人事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考官的组成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执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即时公布,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九、考核
1、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果符合要求,也作为拟聘用人选。
2、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我校组织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校人事处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十、体检、聘用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人社厅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咨询电话:3852561
监督电话:384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