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法定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财务人员1名。
二、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
1、岗位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财政、税务法律法规,和所内相关要求,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主要负责完成以下工作:
A、进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B、进行事业单位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和资金控制工作,履行财务监督和管理职能。
C、参与拟定事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财务报表和报告。
D、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审核报销凭证,对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予以杜绝。
E、其他会计事项。
F、参与部门相关行政、业务工作。
G、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无处分及犯罪经历,能保守工作秘密。
B、身心健康、工作严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C、具有财会、经济或金融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D、具有会计从业资质证书和相应的资格,并具有相关财务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能熟练运用相关财务软件,熟悉相关财务法规和知识等。
E、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优先考虑;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F、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7日9:00——2013年5月30日16:0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简历、个人专长、一寸免冠照片、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材料寄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128号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邮编:202150),请注明“应聘”字样。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试与考核。
A、理论考试。本单位将组织统一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内容主要为本招聘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B、面试。面试人员的选拔以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排列,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总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对人员身体要求,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
5、组织考察
由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本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老师,苏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69615795,69615760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