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医疗急救中心位于本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县政府所在地——城桥镇,本中心承担着崇明县院前医疗急救任务,负责院前现场救治、危急重病人途中监护转送等工作,并为县大型会议、体育赛事等提供医疗急救保障以及发生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与110、119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救援工作。
崇明县医疗急救中心占地面积2464平方米,建筑面积1668平方米。中心大楼集行政办公、急救指挥调度、急救培训教学等功能为一体。目前,中心开设了南门、堡镇、陈家镇、庙镇、长兴、横沙、东平、新海8个分站,24小时值班救护车9辆,应急保障救护车3辆,每辆救护车按照配置有导航GPS卫星定位设备、车载电话、除颤起博器、起博监护仪、心电图机、气动式呼吸机、简易呼吸机、胸外按压泵、康能骨折固定器、电动吸引器、快速血糖仪、9500脉氧仪、麻醉咽喉镜、供氧系统、开放式担架床、铲式担架、软担架等。同时,中心120指挥调度大厅,设有3个受理台,实施计算机受理,GPS卫星定位监控,网络信息自动化管理,中心通过光纤与各急救分站连接,从而形成高速、快捷、准确的指挥调度系统。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诚聘有志于从事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到本中心工作。
招聘岗位如下:
院前急救医生(5名)
一、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市户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资格: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可根据《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2—2016年)实施方案》享受相应的激励政策
1、纳入本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2、租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资格的给予800元/月;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专业资格的给予600元/月;
3、在职学历教育奖励:经单位审批同意,参加并通过与工作岗位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教育,一次性奖励其标准规定学习期限内全部学费的70%;
4、其他相关政策(略)。
三、在以上招聘条件之外的外省市大专学历,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招录为本单位非编医技人员,根据政府规定享受非编医技人员绩效工资,待符合入编条件后可办理入编手续。
有意者个人简历(含近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的执业能力证书等资料发至中心人事科
邮箱:cmxyljjzx@163.com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大陈路28号邮编:202150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1-5961623518918710612,1391770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