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小越镇人民政府计划在上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农技信息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临聘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后出生);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一级证书及以上。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符合条件者,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上虞区小越镇人民政府组织办。
联系人:章一平;联系电话:82713207 13758561162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算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联系方式,填写报名表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条件符合的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其他人员不予通知。相应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
(二)考试形式、时间
1、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记入总成绩。
2、笔试:笔试对象为报名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果均在上虞区小越镇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聘用: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其他规定: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须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镇农技信息中心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区级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
小越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