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队伍建设,根据《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管理暂行办法》(澄人社【2013】10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公益,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等, 获得国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不含党校、非军籍人员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四)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9 日至199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江阴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在其他各类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具体要求详见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岗位招聘简章。
二、招聘岗位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 5月9日上午11:00截止。
(三)报名地点: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四、相关注意事项
考生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招聘报名表》;
(二)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小二寸证件照2张;
(三)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学历证书;
(五)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六)户口簿;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料(如计算机操作证、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等)。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资格初审合格后,缴费确认。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减免考试费(下同)。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三)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工作年限以2014年4月底向前推算,如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以毕业并参加工作起算,后学历人员以实际参加工作起算。
(五)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七、考试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基础知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知识(人才人事内容不作为考试范围)为主,报名时一并提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员先进行计算机测试(有计算机操作证、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计算机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员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四)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五)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1、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分。
2、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八、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仍出现岗位缺额的,由所在镇(街道)决定是否递补。
(三)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报市人社局规划信息科资格复审。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所在镇(街道)决定是否递补。
九、录用
(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统一与所在镇(街道)或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专职协理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86822851,报名咨询电话 86817302。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均可登录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网址:www.jyhrss.com。
本次考试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各镇(街道)负责解释工作,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