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发展与管理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执法协管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民建、规划设计及退伍军人等相关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人才网在、开发区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5月11日止黄岩东城澄江路51号办公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84299298 84012027;联系人:缪女士、李女士。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等相关证书,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免于笔试,但需参加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按照应聘岗位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工作由开发区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工作由开发区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开发区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地点公示一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1、开发区与新聘人员委托黄岩宏福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并委托 黄岩宏福人力资源开发区有限公司发放。
黄岩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