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共1名)
市总工会财务辅助服务工作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二)学历、专业、工作年限:
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会计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一级以上;有一年财务工作经验。
(三)政治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有协调沟通能力,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佛山市总工会(佛山市禅城区富民路6号二楼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电话:82304325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总工会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可直接到市总工会组织部索取,也可从网上下载),报名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并同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我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3、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考试。参加笔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不开考。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总体评价。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管理及薪酬
1、所雇人员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佛山市总工会与确定的雇用人员签订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二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2、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连续2年雇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一个薪金档次。
佛山市总工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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