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我市村镇规划工作基础,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绵阳市乡村规划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计划2014年底派驻首批16名乡村规划师,由市城乡规划局和各县(市)区共同实施招聘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乡村规划师,特发布此公告。
一、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岗位
绵阳市首批市级试点镇,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乡村规划师的工作职责为:
1.向乡镇政府提出关于乡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参与乡镇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研究审议,参与撰写规划调研报告和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2.协助乡镇政府组织编制乡村规划,提出具体规划编制要求,审查成果报批内容,将规划编制审查成果签字后按程序报批。
3.协助乡镇政府审查政府投资性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并将相关结果向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报批。
4.协助乡镇政府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关于乡镇建设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建议意见。
5.监督规划实施情况,受委托代表乡镇政府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意见。
6.向乡镇政府提出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建议意见。
7.完成各县(市)区规划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乡村规划师资格条件
乡村规划师应具备参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实践、投身城乡规划事业的强烈愿望和务实创新精神,身体健康、踏实肯干,工作严谨、业务能力较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非城市规划或建筑学及相关专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经历中专5年以上,大专3年以上,本科2年以上,研究生1年以上。
三、薪酬待遇
1.社会招聘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3万元人民币(含五险一金),费用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由基本薪金(占总额的2/3)和业绩薪金(占总额的1/3)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金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按月发放,并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等。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考核情况,每年度发放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者,获业绩薪金1万人民币;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
2.每轮聘用时间为2年,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乡村规划师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含节假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科创园区九州大道268号101室)。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如实填写《绵阳市首批乡村规划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myghj.cn下载)。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
市城乡规划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城乡规划网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4月26日17:00前到市城乡规划局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由各县(市)区为主体分别组织,市规划局参与指导。
1.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2.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择优录取;只有1人报考岗位,如符合条件,面试通过后进行考核;无人报考岗位,优先从首轮面试成绩相同及服从调配的人员中选取)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4.聘用。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县(市、区)与乡村规划师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管理,乡村规划师由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规划分局)会同派驻地乡镇共同管理。
联 系 人:史永丽
联系电话:0816—6334623
附件下载: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