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盐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盐组通[2007]26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t12333.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盐亭政务网上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资格条件:见附表各岗位要求。其中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备相应(或高于本岗位层次)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专业对口。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及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本公告中年龄的计算含本数(如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则为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在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报名时为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专业科目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2月1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上午12:00),填报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盐亭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流动股(联系电话:0816-722055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3年12月2日(18: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2月5日(上午12:00),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4日(24:00)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公共科目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紧缺招聘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职位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绵阳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公共科目考试
本次招聘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其它岗位三种类型,
考试内容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其它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公共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于2013年12月2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公共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公共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公共科目平均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公共科目成绩和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3年12月2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请报考者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打印的《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其它专业者,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3、报考者在专业科目考试当天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及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4、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参考者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所有岗位的最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第五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7220556(县人社局)
0816—7122200(县教体局)
0816—7121539(县卫生局)
0816—7222635(县林业局)
0816—7222126(县畜牧兽医局)
0816—7121609(县商务和招商局)
附件:盐亭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ar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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