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的中央少数民族管理干部学院。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工作的需要,于2003年9月建成新校区并更名为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学院是我国培养中高级民族干部的重要基地,是提高民族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加油站”,是研讨民族问题与交流民族工作经验的平台和开展境外培训与交流合作的窗口,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家民委批准,2014年学院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工作。
(三)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四)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京外生源,学历不限,民族类、公共管理类专业,从国家民委2014年度公务员考录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培训部教学管理岗位:1名,本科,京外生源,文史、哲学、民族类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
(三)教研部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2名,京外生源,研究生学历(博士毕业生优先),民族类、经济类、管理类、文史类专业,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通过邮寄简历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报名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先笔试,按笔试成绩1:5确定人员进行面试)。办公室文秘岗位从国家民委2014年度公务员考录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四)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 邮编:100094
电子邮件:zhaopin@mzgbxy.org.cn
联系电话:010—62881166转1840、1842
联系人:缪老师、吴老师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