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并有志于残疾人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岗位及专业要求:
1、文秘人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2、康复人员1名。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医学类专业。
(三)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须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4年4月15日9∶00时至4月21日16∶00时止,报名者到县残联办公室(尧北路52号民政局大楼二楼西边)报名,联系电话:0566—7021062(节假日不休)。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今年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结束后,由县残联、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择情择优进行招聘,届时将视情通知。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在2014年4月25日17∶00前,到县残联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残联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文秘人员和康复人员笔试试卷为统一试卷,试卷内容为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一》,实行百分制,共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14年4月27日上午8:30,张贴在报名点,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本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康复人员岗位招聘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考虑残疾人工作的特殊要求,按以下三种办法确定面试对象:1、若报考康复人员岗位只有1名男性,则笔试后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2、若报考康复人员岗位有2名男性人员,则在笔试后俩人同时进入面试,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3、若没有男性报考康复人员岗位,则打破岗位专业设置,在笔试人员中按1:3取前6名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共100分。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2014年4月27日下午3:00时举行面试,地点:由县残联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如遇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并公布。
五、体检、政审、考核人员确定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竞聘,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由县残联、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组织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县残联、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根据考试、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七、聘用、被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残联、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确定聘用人员后,由县残联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二)被聘用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由县残联及相关部门按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实行年度考核。
(三)聘用人员受聘期间月工资1500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按相关政策为被聘用人员交纳“五险”[养老、医疗(含大病救助)、失业、工伤、计划生育险]。
八、其它
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东至县残疾人联合会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监察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