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是于2005年11月经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根据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增加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职责任务的批复》(渝编办[2010]156号)规定,我中心宗旨是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服务,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的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咨询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要求的技术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建康,品行端正,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专业要求:通信及输变电、核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
(四)工作经验:具有辐射环境监测、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及电磁辐射、核物理与核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环评工程师、核安全工程师等相关注册资格,高级技术职称者优先。
(五)职位说明:主要从事辐射环境监测,电磁辐射、核物理等科研及其它环保咨询等工作。
(六)特别说明:此次招聘的人员均采取合同聘用制。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起止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附近期免冠照片(简历恕不退回);
2.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简历投递方式(请注明“应聘”字样):
简历直接投递电子邮箱:cqpgzx@vip.sina.com
(四)经我中心初步审核确定为面试的人员,将在通知的时间内带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逾期不予接洽。
五、本招聘启示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古老师 023-89136215
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