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4] 32号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set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学风端正,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科研能力;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全年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分三次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相关材料可直接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jsjmzp@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博士研究生条件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7
联系人: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