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2013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2013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2013年国家全日制统招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和往届尚未就业的国家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及海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结束之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毕业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可报考;
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证书所载)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栖霞市2013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五)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其他报考人员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其他报考人员须为栖霞市生源或具有栖霞市常住户口。
本次招聘设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9、2010、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执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单位需求专业相一致。报考栖霞市的考生,不得兼报烟台市直和其他县市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9:00-7月5日9: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4日9:00-7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7月4日9:00-7月6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7月11日—7月12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12小时后至7月5日17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7月5日报名的于7月5日17时前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6日11:00前向指定电话(0535-3376109)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7月5日9: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7月4日9:00-7月6日17: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7月11日-7月12日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11: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3年7月8日-7月9日到栖霞市卫生局政工科(山城路67号)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栖霞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参加定向岗位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定向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参加定向岗位考试,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计划见《栖霞市2013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非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护理H岗位中的镇(街、区)卫生院(护理H岗位增设计划需求单位将与核减公告一并公示)。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请在网上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栖霞政府网:www.sdqixia.gov.cn查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7月底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派遣)证(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就业推荐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参加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并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
上午:9:00—11:00卫生法律法规
下午:2:00—4:0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卫生法律法规分医师法律法规和护理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医学(妇产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介入方向)、病理技术、医学影像岗位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助产、护理岗位统一使用护理试卷;临床药学(西药)、药剂(西药)、药剂(中药)岗位统一使用药剂试卷;临床医学(针灸理疗)、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康复)岗位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计划聘用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计划聘用人数为4-9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计划聘用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公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7:3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员即为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http://www.sdqixia.gov.cn(栖霞政府网)予以公布。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除岗位另有规定外,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确定后,聘用主管部门根据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聘用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主管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网上(http://www.sdqixi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卫生局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经业务考试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栖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376109
监督电话:0535-5210043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信息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查询及公示网站:
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
附:《栖霞市2013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栖霞市卫生局
2013年6月20日
栖霞市2013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岗位编号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岗位 名称 |
招聘 数量 |
需求单位 | 专业 | 备注 |
1 | 研究生学历 | 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心血管介入方向) | 1 | 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心血管介入方向) | |
2 | 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康复) | 1 | 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康复) | |||
3 | 临床医学(针灸理疗) | 2 | 市中医医院2 | 临床医学(针灸理疗) | |||
4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须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药学 (西药) |
1 | 市人民医院 | 临床药学 (西药) |
|
5 | 临床医学 (西医)A |
10 | 市人民医院6,烟台桃村中心医院3,市结核病防治所1 | 临床医学 (西医) |
|||
6 | 临床医学 (西医)B |
2 | 市人民医院1,烟台桃村中心医院1 | 临床医学 (西医) |
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若计划核减,则将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岗位、同招聘单位招聘计划中(临床医学(西医)A) | ||
7 | 临床医学(妇产方向)C | 1 | 市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学(妇产方向) | |||
8 | 医学影像D | 4 | 市人民医院2,烟台桃村中心医院2 | 医学影像 | |||
9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西医)E |
6 | 西城镇卫生院1,蛇窝泊中心卫生院1,经济开发区卫生院1,臧家庄中心卫生院1,松山街道办事处卫生院1,翠屏街道办事处卫生院1 | 临床医学 (西医) |
||
10 | 临床医学 (西医)F |
5 | 寺口镇卫生院1,官道镇卫生院1,庙后镇卫生院1,亭口中心卫生院1,大柳家卫生所1, | 临床医学 (西医) |
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若计划核减,则将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岗位、同招聘单位招聘计划中(临床医学 (西医)E) | ||
11 | 医学影像G | 4 | 苏家店中心卫生院1,寺口镇卫生院1,杨础中心卫生院1,唐家泊中心卫生院1 | 医学影像 | |||
12 | 药剂 (中药) |
1 | 桃村镇卫生院 | 药剂 (中药) |
|||
13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病理技术 | 2 | 市人民医院1,烟台桃村中心医院1 | |||
14 | 助产 | 1 | 市人民医院 | ||||
15 | 药剂(西药) | 5 | 苏家店中心卫生院1,官道镇卫生院1,观里镇卫生院1,亭口中心卫生院1,臧家庄中心卫生院1 | 药剂(西药) | |||
16 | 护理H | 24 | 市人民医院3,烟台桃村中心医院2,市中医医院8,市妇幼保健院1,市结核病防治所1,西城镇卫生院1,官道镇卫生院1,蛇窝泊中心卫生院1,唐家泊中心卫生院2,庙后镇卫生院1,亭口中心卫生院1,臧家庄中心卫生院1,松山街道办事处卫生院1 | 护理、高等护理、护理学 | |||
17 | 护理I | 2 | 市精神病防治院 | 护理、高等护理、护理学 | 男性 |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