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大专层次普通高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酒店管理学院,有着60余年的办学历史,荣获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中国商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省高校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均为优秀。学院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区,占地面积660多亩,建筑面积23余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设有8个二级院部,40余个专业,现有在校生万余人。
学院不断拓展国内、国际教育合作,积极融入到高等教育发展的大潮中,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瑞士、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十几个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和有关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并与山东大学、北大青鸟教育集团、美国饭店业协会、新加坡莎顿商学院、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韩国湖南大学等业内知名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在互派留学生、师资交流、课程建设等多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教育合作。
经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学院在省内同类高校中率先导入CI系统,提炼学院文化精神,明确学院发展愿景,确定了“勤、真、灵、雅”的校训,树立了“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弘扬微笑文化,完善服务理念,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生态。学院将继续坚持“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结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以国际化的教育和服务为酒店及相关产业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职业化人才,立志在美丽的青岛创建一所开放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公司所属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一是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二是将报名材料寄至招聘单位(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有本人签名的《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2日
报名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题目由学院指定,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教育教学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心显李婧
联系方式:(0532)86051696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2: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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