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4年1月10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站、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广州市萝岗区2014年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公开招聘公告》,于2014年1月23日至1月30日、2月7日至2月12日接受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职位数与符合职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规定,萝岗区九龙镇中心卫生院的报考人数达到部分开考比例,萝岗区夏港街、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我局经研究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上述3个单位的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2,并将所有单位的岗位延长报名时间,原报名条件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的规范化培训,培养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具备一般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属区级公立医院人员主要分配到急诊和院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成为向个人、家庭和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
二、招聘名额分配及编制管理政策
根据计划,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全科规范化培训人员30名,由萝岗区卫生局统一招聘,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一)萝岗区九龙镇中心卫生院:招聘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18名。
(二)萝岗区夏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3名。
(三)萝岗区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1名。
(四)萝岗区永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1名。
(五)广州开发区医院:招聘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4名。
(六)萝岗区中医医院:招聘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1名。
(七)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招聘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规2名。
广州开发区医院、萝岗区中医医院、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属区级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九龙镇中心卫生院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穗府办〔2011〕28号文规定,新进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试用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培训合格后再根据岗位空缺进行聘用,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办理入编手续,入编后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服务于基层,为社区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二)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或毕业两年以内的在职临床医师(2012年7月之后毕业),其中在职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及其配偶均须具备《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文中第四条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七)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八)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按照《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确认,不符合确认条件或者从录用起一年半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符合广州市和萝岗区有关医疗机构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四、培训单位
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委托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实施培训。
五、培训方式、时间与内容
培训方式为全脱产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卫生部《全科医学专科细则》要求进行,区级公立医院人员侧重急诊医学方向。
培训时间为三年,共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理论学习3个月,集中学习全科医学相关的理论知识;
2、第二阶段:临床培训基地轮转26个月,主要在临床二级科室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和学习;
3、第三阶段:社区实践7个月,其中在社区培训基地实践6个月以上,主要在社区培训基地接受独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技能训练。
培训入学时间从2014年9月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没有寒暑假。
六、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学员录取后,人事和工资福利由各录用单位负责管理。
(二)学员培训期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和工伤险)、住宿费、培训费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标准执行。
(三)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方向)合格证书,并作为晋升全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条件之一。
(四)学员培训结束后必须在所聘单位工作至少5年以上。
(五)学员培训期间因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培训协议或主动退出培训的,解除聘用关系,按培训期间所享受待遇标准全额赔偿。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30个工作日(2014年3月24日至5月6日)。
2、公告地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gdd.gov.cn)及萝岗区卫生局网站(网址http://wsj.luoga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延期公告发布日起同时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617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按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类别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在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中二者选一,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报名(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617室,收件人:杜山鹰、黄聪文、周艳芝、伍彧,邮编:510530,邮寄时间的计算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并填写《广州市萝岗区2014年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招聘报名表》。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复印件(未颁发者可用就业指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学校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
5、资格审查:初审后,符合报名资格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需提交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
6、报名联系人:黄聪文、周艳芝、伍彧、杜山鹰,联系电话:020-82114492、82114493、82116780。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者名单将在萝岗区政府、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三个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科目为临床综合(含医学英语),委托第三方实施,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2、面试:由萝岗区卫生局组织面试小组进行。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3、技能操作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2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考试成绩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和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1、分报考类别将总成绩依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和考察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操作,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与补录
考察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办理录用手续
1、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负责录用工作,根据各考生填报意愿、考试成绩及单位需求等确定录用单位,录用情况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卫生局网站公示。
2、考生在录用之前,须与各录用单位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八)其他规定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萝岗区卫生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及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3、本次公开招录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
4、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82116780,监督电话为020-82116788。
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1、2014年萝岗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名表(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rar
2、2014年萝岗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名表(报考区级公立医院).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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