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中级岗位2人,初级岗位8人。详见附件一《2014年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从化)的人员及其配偶均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中第九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7、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条件;
8、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2014年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应聘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下午17:30时,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5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5日(星期六 )下午17:30时止。
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一)网上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和《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目录》;
3、准备如下材料: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学历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下同),小一寸半身免冠近照4张;已婚的应聘人员,需同时准备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孩子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上表格和资料按目录要求排序,供专业考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其他事项
1、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2、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均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 成功报名的人员于2014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17:00起,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第三方命题,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100分制,占总分的30%,笔试根据考生考试情况设定合格线。
(3)笔试成绩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进入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前对专业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333号537室。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专业考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二)专业考试
1、笔试成绩进入合格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对考生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2014年5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
2、按笔试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成绩,根据合成成绩,按招聘职位1:3比例进入面试。
3、专业考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由区卫生局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30%
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的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操作。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 或在此期间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合格者方可递补。
六、组织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公示
黄埔区区属医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相关待遇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聘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依据本方案所发公告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部门:区卫生局522室,投诉电话:020—82378975)
(联系人:张利辉、邓伊湘,联系电话:020-82378545)。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2014年黄埔区基层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rar
2、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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