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防教育训练中心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承办人防各种会议、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培训、人防技能、防空袭演练和野外机动通讯以及战时作为人防疏散基地,同时也是广东省人防教育基地,承办全省人防教育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有关规定,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指挥通信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二、薪酬待遇
人防教育训练基地为三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筹自支。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惠州市富民路6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有意应聘者可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3.联系电话:0752—2898086。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由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处须提供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学历、学位、驾驶证等;(4)计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2.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将报名者的所有报名资料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对复审中发现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驾驶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驾驶技能操作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50%。
1、驾驶技能操作考试
(1)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驾驶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驾驶技能操作考试的主要内容:倒车入库、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路考等;
(3)驾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将于驾驶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对考生个人现场公布;
(4)根据驾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5)驾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驾驶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面试将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市人防办和教育训练中心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如后续已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经公示无异议的,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
0752-2898086
投诉电话: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察办公室0752-289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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