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优化我市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高中及职业中专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管理,统一阅卷评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详见2012年吉首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7月18日。
2、报名地点:吉首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43—8515500,联系人:胡老师。
3、报名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过级证、计算机过级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③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④报考对象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⑤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研究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四、考试
笔试内容以本学科基础知识为主,兼顾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后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文化课教师面试以试教为主,特殊专业面试以考察能力为主,其他内容考核为辅,基本方法是当场抽签确定试教课题(或面试问题、考核内容),限时试教(或面试答题)。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为综合成绩。
笔试准考证于2012年7月23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时间:2012年7月2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2年8月3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二次。体检标准根据教师行业标准要求进行。
六、考核
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拟聘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必须安心到应聘学校工作,且不予照顾性调动。
八、本招聘简章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吉首市教育局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